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131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外事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的外事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通过国际交流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拓展办学渠道,不断提高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其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的各项活动。

2.负责拓展师生留学项目,推进与国外高校留学、培训合作。

3.负责选聘外国专家、教师来校任教及接待等工作。

4.负责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证书管理等工作。

5.负责选派出国留学学生及办理有关手续。

6.负责完成留学学生毕业相关工作,包括信息采集、成绩认证、提交论文、体育达标等。

7.负责为因私出国的学生提供学校的相关材料。

8.负责办理教职员工因公出国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进修学习的有关手续。

9.负责联系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来学校访问、考察及有关接待工作。

10.负责学校有关涉外礼宾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各单位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外事档案管理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友好交往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