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处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248

财务审计处在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内部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财务预算,保证学校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依法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学校正常办学和行政管理中一切经济秩序。

3.合理编制学校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4.负责学校各项经费收支管理,开辟财源、组织收入、多方筹措办学经费,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5.财务审计处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的牵头部门,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6.办理会计业务、组织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注重财务分析,及时编制和报送月、季、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准确、真实地提供各种会计信息为学校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7.负责员工工资、福利费的发放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以及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

8.加强资产管理,会同资产管理处对存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账务核算和管理,参与存货、固定资产和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资产管理处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9.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调研、谈判和决策。审核、会签校内各单位、部门有关财务方面的协议和经济合同,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10.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的立卷、归档、移交、查阅、销毁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11.依法纳税,定期向税务部门填报税务申报表,指导、监督国家财政、物价和税收政策的执行。

12.对内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及配合,对外做好银行、税务、物价、主管部门等相关协调工作

13.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不断提高财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