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307

资产管理处是在校党委和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的房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品的采购及管理;设备维修;商服及物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及招标采购的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2.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的发展方向及服务需求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盘查、评估、登记、报损报废、产权界定、处置、调配、资产统计等并形成统计报告,办理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资产利用,促进资产有效使用与优化配置。

4.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归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资产管理业务纠纷。

5.负责学校房产的管理工作,包括公共房产的调配和管理;教职工家属楼的登记、修缮及管理等。    6.负责学校办公家具的管理工作,包括办公家具的采购、配置、管理等。 

7.根据各使用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及论证报告,审核、平衡采购计划,落实经费,编制学校年度采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8.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按照学校批准的方式公开开展对物资进行采购、人工服务及维修基建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9.代表学校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按物资设备申报手续,组织到货物资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报账付款、账务登记、售后服务维修和索赔等工作。

10.建立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一级资产数据库,定期与财务处核对资产总账,核对固定资产账,确保账账相符。

11.定期组织开展全校范围资产清查工作,核对固定资产账、物,及时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措施;监督和指导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级各类资产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

13.制定家属楼物业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14.监督检查物业人员的工作情况。

15.出租学校未售出房屋。

16.严格核算家属楼每户的物业费、取暖费等各项费用。

17.统计家属楼业户的报修计划并联系总务处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