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243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对师生员工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及时掌握校园动态信息,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同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5.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交通肇事,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

6.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保队伍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侦破校内的一般案件,发生的严重刑事、治安案件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8.管理校内务工、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9.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学院的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及安全防火委员会等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

11.负责管理学生的户籍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

12.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