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中心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259

饮食中心是学院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其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饮食中心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负责师生员工的饮食服务工作。通过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协调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保障供应营养丰富、安全卫生、经济实惠的饭菜食品,满足师生员工的生活需求。

2.负责抓好各食堂的组织领导和服务质量,平抑菜品价格,提高就餐率和满意率。

3.负责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五四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抓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4.负责抓好饮食中心从业人员的政治学习、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服务水平。

5.负责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服务规范、品种质量、员工宿舍等的监督检查;负责员工培训和教育,妥善处理师生员工的饮食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完善、落实各项饮食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7.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伙委会,伙食监督工作会议,加强食堂饮食师生共同管理、师生共同监督。

8.负责制定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讨论决定。

9.负责食品加工、成品销售、产品质量,品种更新、饮食安全、清洁卫生、环境卫生、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和成本核算、资产管理、员工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深入就餐场所,调查研究和听取师生员工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11.负责建立健全饮食中心留样制度、晨检制度、供应商资质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登记制度等。

12.负责做好学院和各职能部门的各种形式的用餐工作,做好学院各种活动用餐工作,做好教师餐工作。

13.完成学院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