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教育学院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20

创业教育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学、培训及指导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3.统筹学校现有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相关部门创新创业职能。

4.负责创业教育学院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为大学生创业做好各种服务。

5.组织开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

6.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优秀项目予以推介、扶持。

7.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创新创业数据采集工作。

8.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实施、教学改革及研究。

9.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考核等工作。

10.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模拟实训等各类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11.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登记与指导。

12.协助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注册、登记。

13.负责校级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扶持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园。

14.协助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各类创业扶持基金,并对成功孵化的项目向社会予以推介。

15.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日常管理、维护、保管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